上帝关乎他儿子的好消息

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这福音是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

上周学到第一节说,保罗是基督耶稣的仆人,就是说,他是基督买来、拥有并管辖的。他为取悦基督而活着。此外,我们要避免得出一个错误的观念,以为基督在某种程度上要靠保罗的主动行为,以及保罗奴隶般的劳作。其实,我们应该注意到《罗马书》15:18所说的,倒过来看才对,在能够为基督而作的一切服事上,保罗都要倚靠基督:“除了基督借我做的那些事,我什么都不敢提,只提他借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换句话说,保罗服事基督,乃是用基督所服事保罗的那个力量来达成。“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可10:45;参林前15:10;彼前4:11)。保罗之所以能够服事基督,原来是因为基督赐下的力量,只有那样,基督才会因着保罗的服事而得着荣耀,若不明白这一点,我们就会在本书一开始,就扭曲和误解了全卷《罗马书》的意义(参见彼前4:11)。

这位满有主权、供应一切所需的基督,就是接下来的短语中提到的那位,“奉召为使徒。”基督在大马士革的路上呼召了保罗,并且差派他作为自己的全权代表,用真理的教导去建立教会。然后,我们在下一个短语当中,看到了上帝那满有主权的、策划万事的手,“特派传神的福音。”上帝在保罗出生之前就已经把他分别为圣了,正如《加拉太书》1:15所说的。这位忌邪的上帝,既然是那样的期待着他的福音之来临和传扬,他就绝不会把任何的事物留给偶然巧合。

今天要查考的,乃是这个术语,“神的福音”(1:1),我们还要看看,保罗在2-4节当中是如何将之逐层解明的。

“……这福音是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

保罗对此所说的第一件事,跟我们刚刚看到的完全吻合:上帝是忌邪的(或说,嫉妒的),他要清楚显明,这个福音出现之前很久,计划已经做好。第二节:“……特派 [保罗] 传神的福音,这福音是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

请仔细考虑第二节中的这三件事。

1) 神的福音乃是旧约诸多应许的完成

它不是一个新的宗教。乃是一个古老宗教的应验和完成。旧约圣经的神,就是新约圣经的神。他借耶稣的降临,成全了从前预备和应许的一切。

2) 上帝持守了他的诸般应许

数百年过去了。犹太人想知道弥赛亚是否还会来临。他们经历了残忍恐怖的苦难。然后上帝开始采取行动,于是诸般的应许就得以应验了。这就意味着,上帝可以信靠。虽然看起来他好像忘记了那些应许。但是没有。因此,第二节不仅仅是一个关于福音内容的陈述,更是提供了这福音值得人们相信的理由。假如我们能够看到,上帝在基督降临数个世纪以前,就应许了基督会来,后来基督真的在许许多多的细节上应验了这些应许,我们的信心就得着了坚固。

3) 这些是圣洁的、被默示了的书卷,是我们应该敬畏和相信的

请留意,对于我们在“圣经”方面的教义,第二节经文提供了无比重要的内涵。首先,有一位上帝;其次,上帝想要做出一个应许;还有呢,有一些先知出现,“借着”他们(请仔细留意:不是由他们所说,只是“借着”他们的口,上帝自己仍然是那个说话者)神要讲述他的应许;然后,有一些书卷被记载下来;并且这些书卷被称为圣洁的。为什么它们是圣洁的呢(圣洁的意思是指,从其他所有的书籍当中分别出来,是自成一格的,是宝贵的)?因为是上帝在他们的里面说话呢。请认真仔细地来读这节经文:“这福音是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上帝在圣经里面作出了应许,他也正在圣经里面说话,这就是使它们成为圣洁的原因。这就是保罗对圣经的理解,也应该是我们的理解。假如你曾经有过疑惑,为什么我们所读的经书的封面写的是“圣经”,为什么它是神圣的,《罗马书》1:2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为了防止我们在解读罗马书时,忽略了其中那应时的相关性,请记得以下三件事:(1) 保罗在1:1把自己当做基督耶稣的使徒,用教会的创建者之身份,代表着基督的权柄在说话和写作——换言之,就像古时候那些先知中的一位(徒2:20)。(2)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2:13说道,“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换言之,保罗宣称自己所教导的,乃是有着特别的默示的。(3) 《彼得后书》3:16,彼得说有些人“强解 [保罗的书信],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由此可见,彼得乃是把保罗的书信放在跟其它圣经书卷相同的地位了,也就是那些我们手头正在读的经卷。

所以说,讲道对于我们的集体生活乃是非常必要和不容忽视的。我们相信保罗写给罗马人的书信是上帝的话,而不只是人的言语。福音乃是在被神所默示的圣洁书卷当中所应许的;而这个福音又是在上帝所默示的圣洁书卷当中为我们而展现和保存下来的。这就是我们所相信的,并且,这就使得我们对于许多事情的看法有了极大的不同,包括我们对于真理、教义、讲道、崇拜、以及世界上其它的一切事物之看法。

因此,保罗所说的关于神的福音的第一件事,就是,它乃是在很久以前就计划好,就已经被预言了的(1:2)。“这福音是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

“……论到他儿子……”

关于神的福音,他说的第二件事(1:3),就是,这乃是关乎他的儿子。“这福音是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神的福音乃是跟神的儿子有关系的。我们需要立刻把两件关于神的儿子的事情弄清楚,否则我们就会偏离得很远。

1) 这位神的儿子在其成为人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看《罗马书》8:3,“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上帝差派其儿子,让他取了人的血肉之躯。因此,在成为人之前,这位儿子就已经作为神的儿子而存在了。这就意味着基督今天是、过去也是神的儿子,并且是以其非常独特的方式作儿子的——跟我们之被称为神的儿女,不是同一回事(罗8:14, 19)。

2) 基督自己就是神

在《罗马书》9:5,提到以色列的特权时,保罗说,“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 [亦即,以色列] 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并且,在《歌罗西书》2:9,保罗也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因此,当保罗说那个上帝的福音乃是关乎他的儿子,他指的意思是,它乃是跟这位神圣的、先存的儿子有关系的。神的福音不是关于上帝如何把人类的事务以更好的方式来安排。它乃是论到上帝,借着他的儿子这个位格,从外部穿透到人类的事务当中,而这位儿子就是父神的完美的真像,并且他自己就是神。

因此,保罗在“神的福音”上摆放了很重的砝码,他说,首先,这福音乃是被应许的——计划好的——由上帝在其发生之前的很久以前所计划的,并且,其次,它乃是关乎他的神圣的儿子的。这位宇宙的满有主权的创造主,已经为这个世界计划了美好的事物,而处于这个计划之中心的,正是他的儿子。

“……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

保罗所说的关于神的福音的第三件事,就是,这位神圣的儿子“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这个表达方式同时说明了两件事情:

1) 神的儿子 成为了人

他出生了。他必须成就的工作——也就是他所承担的使命——要求他获取人性,并且是与他的神性和谐共处的。上帝并没有选择某个人成为他的儿子;他乃是选择了让他的永恒的、独生的儿子,成为了人。

2) 他乃是出生在旧约当中的大卫王的后代当中

为什么那会是神的福音之一部分呢?为什么说那是好消息呢?答案就是,所有的旧约应许,都是要取决于那位将要来的弥赛亚——那位受膏者——他会以大卫的后裔之身份而作王掌权,并且要征服一切与神的百姓作对的敌人,并要带来永远的公义与和平。上帝所有的应许,都要在他身上落实了。

我们来考察几个旧约的应许。《耶利米书》23:5,“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或是,《以赛亚书》11:10,“到那日,耶西的根 (也就是大卫的子孙,耶西的后裔)立作万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寻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荣耀。”

因此,神的福音就是个好消息,而现在,过了数百年之后,上帝已经采取行动来实现他的计划和应许,让一位君王从大卫的直系后裔当中出现了,并且,正如《以赛亚书》9:6-7所言,“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

因此,这“神的福音”是个好消息,时候已经满足了,并且神的国已经近了(可1:14-15,“耶稣来到加利利,宣传神的福音,说:‘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那位来到世界的神的儿子,就是那位要来的“大卫的子孙,”那位被神所应许的君王。他将会统治列国,并且打败神的众敌人,而且要用公义与和平来统治,并且,根据《以赛亚书》35:10,“耶和华救赎的民必归回,歌唱来到锡安;永乐必归到他们的头上;他们必得著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那就真的使得第三节成了“神的福音”。那位有着大卫子孙之身份的神的儿子的降生,将意味着,能够在神的面前有永远的喜乐——对于所有那些被主神所买赎之人而言。

“……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

不过,保罗对于这个“神的福音”还有一件事要说。它不只是在发生之前就被计划和应许了;它也不只关乎他神圣的、先存的儿子;而且不只涉及这位以大卫子孙身份出现的人子,是如何实现了旧约中对于神国的公义、和平与喜乐之盼望和梦想;它更是(按照第四节,保罗所说的)那个既是灾难性的又是令人兴奋的事情。他说,神的儿子“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

为什么说这是灾难性的呢?在保罗的时代,绝大多数犹太人都期待,弥赛亚到来时会带着大能,造成政治性的大震荡,他将打败那些压迫他们的世界上的统治者,比如罗马人,并要在耶路撒冷建立地上的王国,还要永远以得胜的姿态跟他的百姓同住。但是,保罗在第四节所说的,暗示着在第三节与第四节之间,这大卫的子孙却要死去——他竟然死掉了!那些曾经以为他就是弥赛亚的人,就大为惊讶,这打击对他们来说,简直是灾难性的。弥赛亚们不会死的呀。他们会一直活着,不断征服和统治。他们不会被人逮捕、遭受鞭打和讽刺嘲笑、被人钉死在十字架上、并让自己的百姓困苦绝望。若是如此,绝对是个灾难。(路24:21,“但我们素来所盼望、要赎以色列民的就是他!”)。

保罗在第三章、第五章和第八章还会回到基督的死这个主题。但是现在,他立即就进入到关于神的福音之令人兴奋的得胜方面之阐述。第四节说,这位死了的弥赛亚,又复活了。这就是神的福音的中心点所在。并且,保罗对于这个复活,提到了两件事情:

1) 这个从死里复活乃是“按照圣善的灵”

这是什么意思呢?我认为它至少意味着两件事情。

a. 神的圣灵使耶稣从死里复活

我是从《罗马书》8:11获得这个线索的,在那里保罗说,“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该节经文教导说,我们将会被那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从死里复活,且是按照基督复活的方式。由此可见,耶稣从死里复活这件事上,有圣灵参与其中。

b. 不过,为什么保罗要使用这个很不寻常的表达方式,“圣善的灵”(在其余新约圣经中再没有出现过)呢?

这里是我的建议。跟死人打交道是件龌龊的工作。扫罗王想找死人交谈,他就去找隐多珥一位交鬼的妇人(撒上28:7及下文),而那巫婆从事的,是一个隐秘且不合法的行业。通灵者、占卜者和术士巫师在以色列中都是遭人唾弃的。人死了,你就远离他们吧,不要再跟他们有任何来往。无论在过去,还是在现今,通灵与招魂,对信徒来说都是违法的。跟死人来往,通常被认为是暗昧的魔法,而不是一件美好、洁净或圣洁的事情。总之这是非常忌讳的事。这样,谈论一位死刑犯从死里复活,在当时许多人听起来必定是非常恐怖、粗野、龌蹉以及不洁净的,就像暗昧的魔法邪术一般。

针对这样的背景,保罗居然把重点放在与此完全相反之处:基督的确从死里复活了,而且是按照圣善的灵,不是黑暗的灵、邪恶的灵或污秽的灵,却是上帝自己的灵,而上帝最大的特点就是圣洁。他并没有在让基督复活的过程中受到污染。他所作的,诚然是圣洁的事,诚然是对的、好的、洁净的、美丽的、并且是荣耀神的,而不是轻看了神。它原本就是圣洁的。

2) 借着这个复活,基督“以大能显明(或作,指定)是神的儿子”

这里的关键短语就是“以大能。”我觉得《新美国标准版》、《英王钦定本》、以及《修订标准版》的圣经翻译是正确的,它们都认为这个短语乃是用来修饰“神的儿子”的。这里的要点并不是说基督在其复活之前,还不是神的儿子,要点是,就在其复活这个行动中,基督从那位卑微的、有人性局限的、柔弱的神的儿子,变成了满有大能的神的儿子。这个关键性短语就是“以大能。”

基督在复活后说的话,就是这个意思,他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太28:18)。这也正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25-26所说的意思,当他提到复活的基督时说,“因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尽末了所毁灭的仇敌,就是死。”换句话说,耶稣就是那位弥赛亚式的君王。他现在就在统治着这个世界。他正在把他一切的仇敌踩在脚下。将来会有那么一天,他将会从他当今那个不可见的统治当中奋然冲出,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可见的荣光,并且他要在地上以公开的、荣耀的方式建立他的国度。这就是保罗用“以大能……神的儿子”这个短句所表达的意思。他现今正在施行着统治。他正在借着他的灵和他的教会实现着他的目的。而那一天终会来到,到时候,基督要打败每一个敌人,并且万膝要跪拜,万口要承认,“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2:11)。

那将会是神的福音的圆满成功。对此我们要说,“阿们!主耶稣啊,我愿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