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杀了耶稣?
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么?(罗马书8:32)
我的一个朋友以前是在伊利诺伊州的一位牧师,他在几年前的圣周中在一所州立监狱里向一群囚犯讲道,在他传讲信息的某个时刻,他停了下来,问在座的听众是否知道是谁杀了耶稣。
有人说是士兵杀的,有人说是犹太人杀的,有人说是彼拉多,在经过一阵寂静之后,我的朋友简单地说:「他的父亲杀了他。」
这正如罗马书8:32前半段所说:神没有爱惜自己的儿子,反而将他交出来──去受死,「他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使徒行传2:23)。以赛亚书53章说的更是直截了当,「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耶和华却定意将他压伤,(他的父亲)使他受痛苦」(以赛亚书53:4、10)。
又如罗马书3:25所说:「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这就像是亚伯拉罕把刀举起在他儿子以撒的胸膛上,因为在树林中有一只公羊,他就放了他的儿子。天父也同样地把刀举起在祂儿子耶稣的胸膛上,但是却没有放了他,因为他就是那只公羊,他是那位代替者。
神没有爱惜祂自己的儿子,因为这是他可以赦免我们的唯一方式。我们的过犯所带来的罪恶、我们的罪孽所带来的刑罚、与我们的罪所带来的咒诅,都使得我们无法逃离地狱的毁灭。但是神没有爱惜祂自己的儿子,反而将他交出来,为了我们的过犯被刺透、为了我们的罪孽被压伤、为了我们的犯罪被钉十字架。
对我而言,这一节经文是圣经中最宝贵的一节经文,因为这是神在未来恩典中,所赐下包罗万象应许的根据,这个根据就是神儿子亲身背负了我所有的刑罚,我所有的罪恶,我所有的罪状,我所有的瑕疵,我所有的缺失与我所有的败坏,所以我能够站在伟大至圣的上帝面前,得到赦免、和好、称义、接纳、并且能够在祂的右边承受无可言喻的喜乐应许,直到永永远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