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不要对上帝发怒
最近我对几百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向上帝发怒永远、永远、永远都是错的。”当我面对这些人的时候,我发现许多人的脸上都露出怀疑的神情。这句话没有收到很好的效果。很显然,许多人都不同意这种说法。这一点在回答会众疑问时得到了证实。一个人拿着话筒问我:“关于不要向上帝 发怒你还能再多讲点吗?你是说向上帝发怒永远都是错误的吗?”
我回答说:“是的,我是这么说的。但是你可能被你自己头脑中的一些想法给绊倒了,而这些想法并不是我说的。所以请允许我加上这一点:如果你对上帝感到愤怒而又向他隐瞒,这是不对的。”这句话让一些人开始抓头,表情也更加困惑。我想知道是什么使他们那么困惑,于是又换了一个说法,说:“如果向上帝发怒是犯罪,那么就不 要再加上伪善的罪了。 ”人们脸上显出更大的困惑。于是我又说:“如果对上帝愤怒是你的罪,那就不要因试图隐瞒你的罪,使你罪加一等,加倍地冒犯上帝。”
这些人当中有些人显然明白我在说什么,而其他一些人则一脸茫然。于是,我留下了这个问题,转到下一个。但是这些迷茫的表情一直让我思考不已,为什么这个说法这么难于被大家理解呢?是什么使这两句看上去很简单的话变得那么令人费解呢?是“永远不要对上帝发怒”还是“当你对上帝感到愤怒时,永远不要向上帝隐瞒你的愤怒?”对我来说,这里面的真理是显而易见的。为什么在我看来不言自明的真理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却如此困惑不解呢?
很可能许多人的头脑里有这样两种想法,而这些想法使他们对我所说的话信不来。
第一个想法是,许多人认为人的情绪没有对错之分,谈不上对,也谈不上错。如果我们说愤怒(无论是对上帝还是对人)不对,就像我们说打喷嚏是不对一样 。我们不会把打喷嚏这件事贴上对与错的标签,因为人就自然而然地打喷嚏了。 许多人对情绪的认识也与此类同,他们认为情绪是很自然发生在人身上的事,既然发生了,就没有对错的分别,谈不上对,也谈不上错。而对我来说,当我说永远不要对上帝发怒时,我是把愤怒这种情绪列入到道德的范畴,而愤怒并不属于这个范畴。
对情绪的这种认识是导致基督信仰流于肤浅的原因之一。世界上唯有出于意志的行为才具有道德意义;而像欲望、喜悦、挫折感、愤怒等情绪不是出于意志的行为,它们只是不具备道德意义的搅动我们灵魂的情绪冲动 。之所以有这么多人这么不情愿从情绪的层面上转变过来,因为这样的转变必须通过人意志的“选择”。停留在情绪层面(充其量)只能造就出浅薄的圣徒。
这种认识与圣经的教导背道而驰。在圣经中,有些情绪被认为是高尚的,而另外一些则被认为是道德败坏。区分情绪好坏就要看它们是如何显明上帝的。如果它们显明的上帝是真实而宝贵的,那么它们就是好的情绪;如果它们显明的是上帝是错谬、愚昧或邪恶的,那么它们就是坏的情绪。举例来说,在主里的喜乐并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情绪,它是上帝的命令(诗37:4),因此它就是好的情绪。但是“罪中之乐”就是错误的情绪(贴后2:12),因为它所显明的是罪比上帝更令人向往,而这是不符合真理的。
这个原则同样可以应用在愤怒的情绪上。向罪发怒是对的(可3:5),但是向着良善发怒就是罪,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永远不能对上帝感到愤怒的原因。因为无论他以什么样的我们未曾知道或令我们痛苦的方式对待我们,他都是永远、也是唯一的良善。向上帝发怒显明上帝是恶的、软弱的、残酷的、愚蠢的,这其中所显明的没有一样是对的,而是对上帝的玷污。所以,我们永远都不该向上帝发怒。当约拿和约伯向上帝发怒的时候,约拿遭到了上帝的斥责(拿4:9),而约伯则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42:6)。
第二个想法会使人们在“我们永远不要对上帝发怒”这句话上绊倒,因为他们认为上帝的确做了一些令他们愤怒的事。但是,虽然上帝的作为有时会使我们感觉痛苦,我们仍要相信上帝是良善的,我们不该对上帝感到愤怒,就像我们不该向给我们动手术的外科医生发怒一样。如果外科医生失手,致使手术失败,我们可以向他发怒,但是上帝从来不会失手。
所以,我要再说一遍:永远不要向上帝发怒。如果你发了怒,就不要再在你的愤怒上加上虚伪的罪,而要告诉上帝你向他发了怒,然后向他忏悔。
约翰牧师